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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星期六
補6月18日星期一的課
因為6月19日星期二 端午節
所以6月18日彈性放假
記得員林高中高三畢業典禮
在6月15日星期五舉行
所以學校應該歡迎高三學生回來自修才對
學校竟然規定一些有的沒的
更誇張的是
發生在凱皓 身上
那就是
凱皓 從藝術館走天橋
過來員林高中
可是傳達室的阿伯
竟然打電話給
主任教官:張國俊
當天剛好是96年推甄.申請報到日
主教當著未來學弟妹的面前
在天橋樓梯等著凱皓
主教他竟然把凱皓記愛校一次
且告訴凱皓說:如果不愛校,那你不用在來員中
竟然主教講這種話
若是其他教官講這種話
那就算了
更何況是
教官中職位最大的人
所能說的話嗎?
凱皓問了他心愛的英文老師:莉伶老師
老師跟他說:那就去愛吧!
凱皓在中午12點40分去教官室報到
主教竟然說:我去教室找你,找也找不到,你是不是在躲我?
凱皓說:我中午出去買午餐,哪有躲你!
註:教官有規定高三畢業生:12點至12點40分可以出去買午餐或攜帶進來吃
如此對畢業生這樣處罰
這樣合理嗎?
已經畢業的學生應該是校友才對
為何需要懲處畢業生呢?
況且人都已經畢業了
教官有權罰畢業生嗎?
這樣對嗎?
幫忙評評理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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