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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星期六

補6月18日星期一的課

因為6月19日星期二 端午節

所以6月18日彈性放假



記得員林高中高三畢業典禮

在6月15日星期五舉行



所以學校應該歡迎高三學生回來自修才對

學校竟然規定一些有的沒的

更誇張的是

發生在凱皓 身上



那就是

凱皓 從藝術館走天橋

過來員林高中

可是傳達室的阿伯

竟然打電話給

主任教官:張國俊



當天剛好是96年推甄.申請報到日

主教當著未來學弟妹的面前

在天橋樓梯等著凱皓

主教他竟然把凱皓記愛校一次

且告訴凱皓說:如果不愛校,那你不用在來員中

竟然主教講這種話

若是其他教官講這種話

那就算了

更何況是

教官中職位最大的人

所能說的話嗎?

凱皓問了他心愛的英文老師:莉伶老師

老師跟他說:那就去愛吧!

凱皓在中午12點40分去教官室報到

主教竟然說:我去教室找你,找也找不到,你是不是在躲我?

凱皓說:我中午出去買午餐,哪有躲你!

註:教官有規定高三畢業生:12點至12點40分可以出去買午餐或攜帶進來吃

如此對畢業生這樣處罰

這樣合理嗎?

已經畢業的學生應該是校友才對

為何需要懲處畢業生呢?

況且人都已經畢業了

教官有權罰畢業生嗎?

這樣對嗎?

幫忙評評理
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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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ppyday10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